12月16日,玉泉区委组织部答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表示,此前责成区司法局寻找当年定编的会议纪要等文件依据材料,但没找见,认为这是历史原因造成,其目前不符合定行政编制的条件,也不符合做公务员登记的条件。
>>>所长反映
工作28年没行政编制,没公务员身份同工难同酬
李女士是呼和浩特市本地人,毕业于内蒙古司法学校法律专业(中专),一直在基层司法所工作。
李女士的司法工作证
“我是1997年统配毕业生,后来分配到呼和浩特市郊区司法局。1999年区划时分到现在的玉泉区司法局,一直在基层行政岗位工作了28年。”
李女士提供了多份单位任命文件,“因为我没有行政编制,所以没有级别,说白了成了单位里没有户口的人一样,所长也跟普通干部一样,只是对外说是一个所长,没有编制。”
“公务员有定级,因为我没有行政编制,不是公务员,所以我定不了级。因为没有身份,所以工资待遇差距很大。”
李女士解释:“因为没有行政编制,所以走公务员序列的话,一些工资待遇就享受不上,我从侧面打听,跟我一同毕业的,人家有行政编制,我比同工龄同级别的,每月要少3000元。从2006年开始工资改革,工资收入差距逐年拉大。”
李女士回忆,“2002年玉泉区司法局对体制内公务员有个三定方案,当年定行政编的时候就没给我定,把我定到事业编里,从那时就出现了一系列问题。
李女士坦承,“2015年事业编要签聘用合同,我就没签。我提出我是国家统配生,我是分配到区司法局的,我为什么要和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签?这不合理、不公平、不公正。我从2023年开始向区司法局、区委组织部反映,上级领导也默认了这是我的合理诉求,但是至今没有给解决。”
李女士表示,有关部门无法出示给她定事业编制的理由或文件依据,“我给他们拿出我应该定行政编的依据——1998年我转正定级的批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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